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智能门禁车辆识别和新风系统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KHZBCG-2021-GF12#)
项目概况
智能门禁车辆识别和新风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ZBCG-2021-GF12
项目名称:智能门禁车辆识别和新风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列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0:00 至 2021年07月17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裕丰大道白鹤畈车站南侧约240米
联系方式:0793-2652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康宏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环球商务中心806、807室
联系方式:0793-8271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筠
电话:0793-2652569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1F000474677 | 智能门禁车辆识别和新风系统 | 1 | 批 | 38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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