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1-07-2-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汕头电厂2号GGH提效优化改造工程招标人为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汕头电厂2号GGH提效优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华能汕头电厂2号GGH提效优化改造工程 。
2.2建设地点: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
2.3招标范围: 华能汕头电厂2号机组脱硫系统的烟气换热器GGH的节能提效、优化改造、修复改造工程。具体内容:提供2号烟气换热器(GGH)的换热元件的技术改造、材料制造、供货及现场改造安装工作。包括三向密封组件的提供及更换施工和调整;按计划进行的GGH转子格仓及支撑的变更改造改造和现场施工;更换修复密封风机及其管路;GGH内部破损基体修复和表面玻璃鳞片的全面制作;传动机构的解体检修;根据本次节能提效改造及优化的特点,配合电厂完成两项创新、节能、提效方面的专利申请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始施工,45天(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计)。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或各二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或各二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3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一级、承修一级、承试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至少2项空预器改造或GGH改造(含换热元件更换)的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及业主联系方式。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无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9日9时00分至2021年7月24日17时00分。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4.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招标文件费:500.0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 “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或国富安CA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加密,不能使用国富安CA解密;反之同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00分。到达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递交。(http://ec.chng.com.cn)。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515071 | 邮 编: | 102200 |
电 话: | 13923900697 | 电 话: | 010-81917443 |
电子邮箱: | 574590986@qq.com | 电子邮箱: | 3323621623@qq.com |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联 系 人: | 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