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宝应县分公司曹甸邮政支局营业厅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84㎡,主要有室内地砖、室内楼梯、复合木地板工程、墙面乳胶漆工程、吊顶工程、给排水工程、开关、插座、灯具安装、电气管线安装等项目。
2.1.3最高限价:100.93万元
2.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2.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6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邮政相关规范要求
2.1.7 质保期: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内容有室内地砖、室内楼梯、复合木地板工程、墙面乳胶漆工程、吊顶工程、给排水工程、开关、插座、灯具安装、电气管线安装等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3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提供建造师证书、安全B证、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7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80万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类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近一年内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被招标人禁止合作的;
(14)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5)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20日8:30至2021年7月2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将4.3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内发送至电子邮箱:xieyongqing0653.cutcc@chinaccs.cn,联系人:谢永清,联系电话:18952720653。
4.3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如下:
(1) 报名人单位介绍信(含联系号码),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汇款凭证原件(网上汇款凭证截图亦可),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汇款事由:曹甸邮政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17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57号东宇大厦7楼701会议室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 051487782141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永清、赵梦雨
电 话: 18952720653、17761970058
电 子 邮 件: xieyongqing0653.cutcc@chinaccs.cn
地 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