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省集邮大楼太阳能、空气能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建筑面积29906.7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531.34m2,地下建筑面积11375.45m2,地上9层,地下3层。规划控制建筑高度:44.70米。本设备安装在屋面上。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东风西路与休门街西南。
2.3 招标范围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太阳能、空气能设备供货、附属设备(如配套水泵、水箱、控制系统等)设备的供货和安装(指机房以及屋面的设备,不含楼内热水管线)、调试、试运行及其他相关服务。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
2.6 交货期、工期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15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总工期40天。
2.7 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若投标人非太阳能、空气能的制造商,须出具太阳能、空气能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中须附制造商授权书);若投标人为上述某一种设备的制造商,须出具另一种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中须附制造商授权书)。太阳能设备和空气能设备可以是同品牌,也可以是不同品牌,但投标单位对太阳能、空气能以及附属设备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负责。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公共建筑太阳能或空气能设备(太阳能及空气能设备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6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9日09:00至2021年07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2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
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0311-676612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王越
联系电话:0311-83086978、13703213985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