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1】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北省集邮大楼热力采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建筑面积29906.7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531.34m2,地下建筑面积11375.45m2,地上9层,地下3层。规划控制建筑高度:44.70米。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东风西路与休门街西南。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90日历天内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华电热力公司验收并正式送暖,即2021年11月15日必须完工验收并正式送暖。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标准: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 招标范围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供暖外线线路的审批、施工、验收,集邮大楼内换热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至通过华电热力公司的最终验收并正式供暖的全部交钥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的设备供货及安装能力,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2)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热力采暖设备供货或施工相关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0日09:00至2021年07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7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
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0311-676612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王越
联系电话:0311-83086978、13703213985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