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GSJZX(HT)2021-028
二、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华亭市分公司鸿昊盛府小区南门西侧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业主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华亭市分公司鸿昊盛府小区南门西侧房屋租赁项目(二次) |
地点 |
华亭市鸿昊盛府小区南门西侧 |
实施时间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房屋基本情况 |
位于华亭市鸿昊盛府小区南门西侧,总面积 108㎡ |
其他 |
出租范围:整体出租 |
1、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允许经营范围:禁止各种餐饮、娱乐范畴的运营项目。
3、租赁最低限价:7.78万元/年,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须提供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亭分公司(甘肃省华亭市西大街43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缴纳相关费用。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带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因特殊原因导致变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亭分公司(甘肃省华亭市西大街43号)。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亭分公司
账号:620501690301000003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平凉分行华亭县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路208号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933-8231861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纪委办
举报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举报受理电话:0933-8626658;0933-8613524
举 报 邮 箱:pljjs@gs.chinapos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亭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华亭市文化街1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69332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