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公司2024-031-来凤混凝土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项目采用施工设计总承包EPC模式,本项目包含龙凤示范区运动及教育中心,包括特色文化区、运动区、娱乐区和研学区等部分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9.92亩(66613.87㎡),总建筑面积:127280.9㎡,计容建筑面积98348.1㎡,不计容建筑面积28932.8㎡。合同额104679.74万元。
2.2 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投标供应商持续垫资能力不小于200万。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21日10:00时至2024年05月3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2445252811@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柏女士:18872248372)进行确认,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户名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34228270010000043375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凤县支行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0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整标 20000 元(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320693941@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叶女士:13197137557)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20342282700100000433751帐 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凤县支行6.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翔凤镇龙凤科教示范园小区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武汉市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蔷薇路华中中交城D1栋
售标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18872248372
售标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 13197137557
标书款凭证邮箱: (2445252811@qq.com )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18872248372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3197137557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320693941@qq.com(叶女士)
2024 年 05 月 21 日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混凝土 | C15 | 立方米 | 2000 | 湖北省恩施市来凤项目施工现场 | 2024年6月 |
混凝土 | C20 | 立方米 | 1150 | ||
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10000 | ||
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20000 | ||
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10000 | ||
混凝土 | C45 | 立方米 | 1000 | ||
1、技术要求:本次招标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下列标准: 混凝土质量要求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验确定,确保其满足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2、验收方式:提供过磅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合同全部混凝土按供货票据的方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之和结算),双方约定混凝土容重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执行,甲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抽验运输车的装载量,误差超过2%以上时,上批次抽检时间与本批次抽检时间段所供混凝土按本次实际抽样量结算,清单为暂估数量,实际浇筑方量以实际工程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6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之日起60日内,支付本期合同总价款的70%;90日内支付付至当期结算的97%,3%为质量保证金。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 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 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约定可支付50%的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银行产 品,贴息由乙方承担。 6、其他:表中所列材料数量仅为本次招标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凤示范区文化及体育培训中心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翔凤镇龙凤科教示范园小区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武汉市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蔷薇路华中中交城D1栋
售标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1887224837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