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市广天合传媒有限公司机上娱乐好莱坞电影版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广天合传媒有限公司机上娱乐好莱坞电影版权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264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名称 | 序号 | 招标内容 | 播放版权期限 | 使用航班 | 航班数 | 每月预计采购数量(单位:部) | 单价限价(单位:部/美元) |
机上好莱坞电影航空版权 | A1 | 新片 | 3个月 | 执飞4小时以上的宽体机型航班 | 4344班次 | 3 | 26064 |
A2 | 执飞国际的窄体点播5%系统航班 | 80班次 | 1 | 80 | |||
B | 次新片 | 2个月 | 执飞4小时以上的宽体机型航班 | 2896班次 | 4 | 14480 | |
C | 经典片 | 9个月 | 执飞4小时以上的宽体机型航班 | 13032班次 | 4 | 11728 | |
D | 额外提供配音及字幕(如:国、粤、法、西、韩、俄等) | 50 | |||||
注:1、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4830万元/2年。 2、计划每月为一期,每月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标准为英文配音、中文字幕;小语种配音及字幕以采购人正式上机需求为准。 4、报价说明:报价包括1部影片的版权费、制作费、中英配音或字幕版本、运费(运至广州的费用)、AVOD转码费、管理费、国外税费等一切涉及版权交易(除国内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和预提所得税外)的费用和报审费等一切费用。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机上好莱坞电影版权服务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投标人具有好莱坞五大主流发行商的供片授权资格:①迪士尼影业(Walt Disney Pictures);②华纳兄弟影业(Warner Bros.);③索尼/哥伦比亚影业(Sony/Columbia);④环球影业(Universal);⑤派拉蒙影业(Paramount)。(注意:须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2.8 投标人为国外企业须在中国大陆设有分支机构,且在国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雇员,能够为招标人提供及时和连续的售后服务。(注意:须提供分支机构股权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且须提供固定办公点及雇员的证明材料)
2.9 投标人国内子公司、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协议。(注意:须提供代理协议复印件)。
2.10 投标人具有世界航空娱乐协会(APEX)成员资格。(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1 投标人须确保所有版权电影均经过中国权威机构审批,且在服务有效期内可每月定期向中国有关权威机构进行影片报审的能力。(注意:须提供与权威机构签订的有效报审协议或其他具有报审能力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报审渠道证明文件)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13 外文材料须要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翻译(关键内容必须有中文翻译,否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公司交易中心502室】。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
5.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5.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5.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5.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0号
联系人:杜女士,020-86123728
EMAIL:dukun@csair.com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510405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宋女士,020-86124759
EMAIL:songwentao@csair.com
8、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8.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8.2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宋女士,020-86124759
8.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8.4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标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