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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市政公司安徽公司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二次紫铜止水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5-28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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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比价函

各供货商: 

因[POWERCHINA-0113010-240071]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项目二次紫铜止水片项目需要,我单位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在2024年05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并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紫铜止水片

1.2mm*360mm

339

 

2

紫铜止水片

1.2mm*200mm

111

 

3

紫铜止水片

1.2mm*710mm

160

 

说明:1、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交货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

2、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供方不能据此向需方提出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试验、检验、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跌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以使用项目实际订单为准,收到通知后15天内到货。

3、交货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观前圩至入江口(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现场实际情况所要求的性能。

5、质保期:

本项目所用的货物质保期为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年。

6、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采购人采取电汇方式向响应人支付货款。

(2)预付款:无

(3)付款规则:采买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统计月。卖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号前(遇买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买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卖方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买方办理本期结算款,待买方收到业主当月(当月指项目向业主申请本月工程款,例如8月份申请8月工程款)工程款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期结算款70%的付款手续,待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货款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年)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付清。

7、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相关销售资质的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响应人应提供相关货物技术及资格证明文件。

(4)响应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2021年至今新签的类似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5)响应人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8、响应文件要求:

依据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提交;经修正后的价格偏差超过20%的响应文件、报价不完整的响应文件被否决。

9、成交确定原则: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0、报价有效期60天。

三、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四、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吿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5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釆购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响应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保函形式。

(2)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3)采用保证金形式的,在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响应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将保证金缴纳至银行账户中。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退还保证金时,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4)采用保函形式的,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光普大酒店二楼电建市政公司项目部,联系人:张雨杰,电话:182265981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5)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6)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需承担保证责任,扣除本采购项目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评审。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评审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5、响应人报价时文件提交清单:

1)询价回复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业绩文件(加盖公章);

5)商业信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响应人提供响应担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7)报价表(加盖公章);

8)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加盖公章);

9)质量、技术相关资料证明(加盖公章);

10)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六、评审办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他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如果各响应人所提供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审价进行评审。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项目部

联 系 人:张雨杰

    话:18226598153

电子邮箱:951355718@qq.com

八、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0551-65307131-223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二次紫铜止水片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方(乙方):

使用项目: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紫铜止水片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技术质量要求

1

紫铜止水片

1.2mm*360mm

339

紫铜止水片采用 1.2mm 厚铜带材,抗拉强度≥205MPa,伸长率≥30%,其材料、制作、安装,检测等应符合《水工建筑物止水带技术规范》(DLT5215- 2005)、《铜及铜合金带材》(GB/T2059-2017)。

2

紫铜止水片

1.2mm*200mm

111

3

紫铜止水片

1.2mm*710mm

160

1.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4 第1.2 款表格中实际数量以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甲方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 质量要求

2.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详见  GB/T2059-2017 及行业标准       /           (编号)。

2.2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设计规范      \       以及图纸    \     的要求。

2.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

3.2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4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5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 价格

4.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1

紫铜止水片

 

1.2mm*360mm

339

 

 

2

紫铜止水片

 

1.2mm*200mm

111

 

 

3

紫铜止水片

 

1.2mm*710mm

160

 

 

4.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4.3 合同含税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税额:   (大写:人民币),税率  %。

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4.4 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1)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

(2)货物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3)货物的试验、检验、测试、调试等费用;

(4)其他:              无                          。

4.5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5 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乙方以现金转账形式在采购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及时将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足。

5.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乙方全部供货结束并获得甲方认可,扣除因履约问题发生的扣款后28个日历天内,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6 支付                                                                                                                                                                                                                                                                                                                                                                                                                                                                                                                                                                        

6.1甲方采取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乙方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乙方也不能委托甲方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甲方产生税务风险,造成甲方税款损失的,乙方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

6.2 本合同无预付款。

6.3付款方式:采买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统计月。卖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号前(遇买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买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卖方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买方办理本期结算款,待买方收到业主当月(当月指项目向业主申请本月工程款,例如8月份申请8月工程款)工程款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期结算款70%的付款手续,待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货款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年)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付清。

6.4若因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给予甲方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6.5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除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需提供最近一期增值税完税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2)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实际供货情况相一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引起税务问题,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被税务局处以的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对乙方处以上述经济损失金额一倍的罚款,甲方并保留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力。

(4)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统一社会代码:911201161672705638

甲方住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4-2101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益国际中心支行

甲方账号:12001795600052500886

甲方联系电话:022-58569065

乙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若甲方丢失增值税电子发票数据,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原电子发票数据文档。

7 供货

7.1供货时间为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7.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收到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运输至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项目施工现场 ,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7.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委托第三方发货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等证明资料。

7.4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7.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6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7.7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7.8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7.9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10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收货单位: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项目

收货联系人:张雨杰

联系电话:18226598153

电子邮箱:951355718@qq.com

8 包装

8.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8.2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8.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8.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9 检验与验收

9.1授权代表及现场验收人员

9.1.1授权代表

甲方授权代表为张雨杰,身份证号:340321199612128636,其职务为设备物资负责人, 联系方式:18226598153,其权限为 :代表进行结算、单据签认、检验等相关事宜。

9.1.2乙方授权代表为       ,身份证号:                  ,其职务为          , 联系方式:              ,其权限为:代表进行结算、单据签认、检验、等相关事宜。

9.1.3现场验收人员

甲方现场验收人员为授权代表或甲方另行指定。

乙方现场验收人员为授权代表。

9.2验收方式为全面检查,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3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物流资料(包括不限于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委托第三方发货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等证明资料)、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乙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在《调试交验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9.3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9.4 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9.5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货物的处理详见以下第13条。

9.6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

10.2 乙方须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10.3 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 保险

11.1 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1.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2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2.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2.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2.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2.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2.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2.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3 违约责任

13.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2 乙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合同价款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日起2-3日内及时交货;如乙方仍未按时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3.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14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并认可。

14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5 不可抗力

15.1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传真、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5.2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3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6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意第三方对甲方提起的的诉讼或仲裁,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此费用在双方最后结算时从乙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17 保密

1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1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8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9 信息送达

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甲方指定接收人为张雨杰,指定地址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项目,邮箱为951355718@qq.com;乙方指定接收人为         ,指定地址为                                ,邮箱为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及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采购方和供应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产生的损失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20 其他约定事项

20.1 特别约定事项:无      

20.2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询价文件;

(3)响应文件;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5)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0.3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同一公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20.4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相符时,以本合同为准。

20.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0.6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0.7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益国际中心支行

开户行:

账号:12001795600052500886

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911201161672705638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4-2101

地址:

电话:022-58569065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关于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二次紫铜止水片采购项目的询价回复函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方发布的编号为[POWERCHINA-0113010-240071]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二次紫铜止水片采购项目的询价函我方已收到,经详细阅读,我方已明确贵方作为采购人在本询价函中的所有约定,并接受采购人在本询价函中对响应人的约束,愿意按照采购人的询价要求参加报价。

我方理解采购人的要求,我方郑重承诺本次报价真实、有效,并保证对此次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产品价格、产品技术、性能参数和售后服务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一、资格审查资料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相关销售资质的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响应人应提供相关货物技术及资格证明文件。

(4)响应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2021年至今新签的类似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5)响应人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生产厂家授权书(格式)

 

致:    发包人   

我单位                  (生产厂家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厂家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响应人地址)的                      (响应人名称)作为我方的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的响应,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                (产品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采购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响应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响应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响应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厂家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      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报价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

(元)

合计

(元)

1

紫铜止水片

1.2mm*360mm

339

 

 

2

紫铜止水片

1.2mm*200mm

111

 

 

3

紫铜止水片

1.2mm*710mm

160

 

 

总计(元)

 

税率(%)

 

注:

1、合计=数量×综合单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货物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货物的试验、检验、测试、调试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响应人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4、付款方式:采买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统计月。卖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号前(遇买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买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卖方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买方办理本期结算款,待买方收到业主当月(当月指项目向业主申请本月工程款,例如8月份申请8月工程款)工程款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期结算款70%的付款手续,待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货款的97%,剩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年)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付清。

5、交货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观前圩至入江口(池州市九华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项目施工现场)。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响应人提供响应担保缴费凭证

采用响应保证金的,将汇款凭证的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采用响应保函的,将响应保函的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采用响应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响应人名称)(以下称“响应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响应,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响应人在收到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真: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

商务和技术偏差

条目

页码

询比价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和技术条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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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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