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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8     浏览: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202401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总采购预估额3749万元(含税,1年)。

  1.2、本项目共1个标包,确定1个中标人,项目总采购预估额3749万元(含税,1年)。

  序号

  投递方式

  产品(环节)分类

  月日均件数

  含税单价限价(元/件)

  价格权重

  1年预估金额(元)

  采购年限

  1

  邮件投递到户

  专投

  日均50000件(含)以下

  1.4578

  5.36%

  2009564

  1+1年

  专投

  日均50001件-65000件(含)

  1.4542

  18.70%

  7011529

  专投

  日均65001件以上

  1.4489

  67.55%

  25323450

  邮件甩投

  甩投

  日均甩投投递6000件(含)以下

  1.0582

  1.82%

  681771

  甩投

  日均甩投投递6001件-10000件(含)

  1.0467

  3.15%

  1179314

  甩投

  日均甩投投递10001件以上

  1.0426

  3.42%

  1282384

  2

  合计

  100%

  37488012

  注:标包不作保底业务量,上表采购额为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业务数据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含税单价限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限价,超过本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1.4、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服装费、车辆、生产设备、甩投驿站费用(包含特殊期间如春节、生产旺季等驿站费用的上浮)、各类风险费用、交接期间的跟班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项成本。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 1 年,合同到期后,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 1 年。(如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集采完成全省投递业务外包方案集采,甲方有权无责终止该合同)。

  1.6、服务地址:浙江省慈溪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2.3、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个含税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成功案例(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发票,业绩金额按发票含税金额合计计算;3.原件备查)。

  2.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2.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9、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将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28日9:00:00至2024年06月03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898-8881(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打款账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3110830019310014341,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汪弘博,联系电话:15204050808)。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发票需在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上开具,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即为注册成功,注册免费,此平台不接收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06月17日9:3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楼会议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5.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8.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4-87032767

  项目负责人:贾宝国、汪弘博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汪弘博

 

  电    话:15204050808

 

  电子邮件:wanghongbo.gyl@china ccs.cn

 

  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14341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8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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