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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高安、宜丰、奉新邮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日期:2024-05-30     浏览: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高安、宜丰、奉新邮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高安、宜丰、奉新邮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高安、宜丰、奉新邮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项目

  2、招标编号:TC249X64J

  3、采购内容及预算:

  包号

  包段内容

  项目预算(万元/年)

  采购内容

  TC249X64J-01

  高安市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78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TC249X64J-02

  宜丰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45

  TC249X64J-03

  奉新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49

  4、标包划分:

  分3个标包采购,可兼投不可兼中。

  01包:高安市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02包:宜丰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03包:奉新县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5、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以固定折扣率报价。本项目为包干模式,采购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投标人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配送费、税费、运输损耗等一切相关费用。最终执行金额及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招标人对下单数量不做具体承诺,最终结算费用据实结算。

  5.2付款方式:物资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与合格发票,根据实际清单结算款项;中标方向招标人提供签收的送货回单及合格销售发票后,若无异,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确认付款。

  5.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向招标人(合同签订甲方)提交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或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未能达到采购方要求,在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采购方有权采取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罚扣。

  5.4 技术服务要求: 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5.5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

  (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逐项出具承诺:

  (1)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7)能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或相关佐证材料

  6.3 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4 限制投标情形: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投标人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招标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对有围标、串标风险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可参与后续项目投标活动。

  6.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29日09:00时至2024年06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缴费并获取招标文件。选择电汇或个人网银支付(注:电汇支付方式须上传汇款凭证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个人网银支付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7.1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7.2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62108037、010-86397110。

  7.3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4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袁州区宜春大道588号凯怡半山商住小区步行街1栋211-216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10、招标代理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楼1104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彭女士

  电话:0791-83850801、18707059099

  电子邮件:lijinyang@cntcitc.com.cn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0号

  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0795-3209222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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