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测温摄像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白云机场海关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1日 18: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120.25.193.109/)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1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89.4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172166-822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白云机场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四路横一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360665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 |
项目概况
测温摄像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120.25.193.1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141GDG12126
项目名称:测温摄像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89.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测温摄像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
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
求)
(1)采购项目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交货期 |
包组1 | 热成像测温摄像机、 黑体等设备采购 | 1批 | 783,400.00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 历日内完成安装调 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
包组2 | 热成像测温摄像机、黑 体及测温终端一体机设 备采购 | 1批 | 111,100.00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 历日内完成安装调 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
(2)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3)简要技术要求:为落实海关总署“科技兴关”
战略和进一步加强卫检监管科技应用的部署要求,强化
实际监管、提高通关效率、有效防控风险。结合我关去
年建设的T1航站楼入境卫检测温通道改造项目,现将T1
航站楼纳入上述项目作为出境卫生检疫监管的进一步完
善,及将FBO商务航空楼纳入上述项目作为出入境卫生
检疫监管的进一步完善,现采购测温摄像机及配套设备
1批。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注:投标人应对所投标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
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所有包组允许
兼投兼中。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②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至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120.25.193.109/)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120.25.193.109/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834/862、 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白云机场海关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四路横一路
联系方式:020-36066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陈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20-83172166-822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