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1年度运钞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JZT-2021-11357;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服务区域为温州市城区,采购内容包括公司及所在区域的经警押运、运钞驾驶等安保服务。预算金额为231万元(含税)。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万元)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1 |
温州市分公司2021年度运钞外包服务项目 |
1、1条押运路线内含7个网点的安保押运服务进行外包(包括公司及所在区域的经警押运、运钞驾驶等安保服务及运钞车辆服务); 2、押运期间,押运路线押运人员配备驾驶员不少于1人,押运员不少于2人,交接业务员不少于2人; 3、运钞作业安保服务标准见附件2; 4、具体服务场所见附件1; 5、正式押送业务服务时间早送晚接,具体根据各营业网点明确; 6、临时押送业务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天9:30起—15:00止,具体以实际工作情况计划为准。 |
≤77万/年 |
3年 |
231 |
(1)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视对方合同期内服务效果而定,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2)服务地址:温州市范围内;
(3)合同形式:总价合同;
(4)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运钞安保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安保人员费用(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福利等)、8套设备系统维护36个月服务费、装备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等相关一切费用。单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77万元,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须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押运(武装押运或非武装)经营资质;
2.2.3须有武装守护押运的等级评定证书;
2.2.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5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2.6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押运服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服务内容或中标通知书);
2.2.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9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2.10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投标;
2.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22日9时00分至2021年7月29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打款账号:311083001931918509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俞柳婷,联系电话:17767272008)。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发票需在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上开具,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即为注册成功,注册免费)。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8月12日9:30:00(北京时间)。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5.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8.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唱价。
6.2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2日9:30:00(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6.4 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的(不少于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 |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徐工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7-88089120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俞柳婷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俞柳婷 |
电 话:1776727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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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yuliuti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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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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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9185092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