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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一标段、三标段)公开招标二次

   日期:2021-07-22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沙坡头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8: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 15:00
开标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12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东旭
项目联系电话0955-706681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严东旭:0955-7066817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菲:18195535010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一标段、三标段)公开招标二次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SPT-2021-001(NXYT-2021-2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满足职工餐厅食材正常需求,更好的服务干部职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拟采购餐厅食材配送供应商,第一标段: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配送服务;第三标段:蔬菜、水果类、鸡肉、鸡蛋、牛奶等配送服务;每标段各选一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的食材配送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采购财政部、发展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5.根据《黄河农村银行“政采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宁黄银发【2018】79号)的通知,成交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如有“政采贷”需求的,可通过“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6)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方式:报名通过后在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并佩戴口罩,且须14天内无外出旅游史和无同发热病人接触史(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展示宁夏防疫健康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57号        

联系方式:严东旭:0955-7066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蒋菲:18195535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东旭

电 话:  0955-7066817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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