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江市共青湖学校教学场室设备(分散类)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江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2日 18: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2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135.85726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国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2-3167266 | ||
采购单位 |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2-31093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2-3167266 |
项目概况
阳江市共青湖学校教学场室设备(分散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702-2021-00610
项目编号:YXCG-20210715
项目名称:阳江市共青湖学校教学场室设备(分散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58,572.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阳江市共青湖学校教学场室设备(分散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358,572.6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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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货物 | 场室设备(分散类)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包括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江市共青湖学校教学场室设备(分散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没有明示采购进口产品的,则视为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若采购产品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如本招标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4.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3)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4)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江市共青湖学校教学场室设备(分散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4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四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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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
联系方式:0662-310933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0号
联系方式:0662-3167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国辉
电话: 0662-3167266
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2日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共青湖学校).pdf YXCG-20210715-阳江市共青湖学校教学场室设备(分散类)项目-发售稿.docx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