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内窥镜,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手术器械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 16: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7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 ||
预算金额 | ¥3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 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894688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老师 0771-57224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 工 0771-5894688 | ||
附件: | |||
附件1 | 医疗设备采购(GXZC2021-G1-002134-GDZB)(肝纤维化检测仪-330W)公开招标文件7.22.doc |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 10点59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1-002134-GDZB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3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肝纤维化检测仪2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约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注册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服务采购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项的企事业单位。(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至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方式:现场售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以下证件通过现场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二代身份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打印件无效),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原件现场核查,原件核查后以予退还,复印件留存﹞。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0点59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771-57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联系方式:陈 工 0771-5894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工
电 话: 0771-5894688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