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验仪器设备第二批(重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三水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 18: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2787525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广海大道西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78132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278752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607-2021-018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XL2021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验仪器设备第二批(重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公开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更正内容:
序号 | 所在页码 | 原文 | 修改为 |
1 | P22页 | 货物安装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的年限30日内,如中标人未有违约行为,则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中标人,如有中标人违约扣罚则按扣罚后的金额退回。 | 货物安装验收合格满2年后的30日内,如中标人未有违约行为,则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中标人,如有中标人违约扣罚则按扣罚后的金额退回。 |
2 | P59页 | 货物安装验收合格满足第十条第3款约定的年限30日内,如乙方未有违约行为,则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如有乙方违约扣罚则按扣罚后的金额退回。 | 货物安装验收合格满2年后的30日内,如乙方未有违约行为,则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如有乙方违约扣罚则按扣罚后的金额退回。 |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公开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更正的内容,按更正的内容更正。
- 公开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广海大道西16号
联系方式:0757-8781324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2787525
发布人: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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