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年产40万吨有机硅装置配套燃气锅炉系统项目,现需开展运行管理服务招标工作,招标人为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年产40万吨有机硅装置配套燃气锅炉系统项目由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曲靖公司”)投资建设,选址在沾益工业园区花山片区内,与曲靖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工程项目项目毗邻。项目建设内容为燃气锅炉3×60t/h(两开一备),锅炉系统变配电站,1×100t/h软水站,1×200t/h除氧水站,800米蒸汽管线、照明及电讯,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空压制氮站、消防用水设施、中控室、生产污水处理等小型公辅,主要目的是为解决云南能投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有机硅项目及周边园区企业供热需求。
2.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锅炉生产及运行的全部工作:按生产计划完成蒸汽供应;完成水、电、天然气、蒸汽等生产及调度管理;完成锅炉、水处理、管道、电气等全部相关设备、装置、仪表和工艺的操作、运行和巡检等工作;完成水、蒸汽、烟气、天然气等的处理及分析化验工作;按要求完成运行、生产、维护及保养相关资料、数据的统计、制表,并按要求报送有关单位;按要求完成计量、结算工作;其他生产运行相关工作;
(2)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完成锅炉、水处理、管道、电气等全部相关设备、装置、仪表的检修、维护、保养等工作;按规范等有关要求完成定期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按要求协助、配合完成定期检验、定期校验、定期检修和不定期大型检修工作;
(3)负责项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项目异常情况、事件、事故等的应急处置,按要求配合和协助维抢修工作;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4)负责项目的安健环管理工作:负责项目QHSE安全管理及体系建设工作;按要求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管理等制度;负责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项目的卫生、职业健康、环境、消防等相关工作;
(5)负责中标人本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及班组建设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人力资源相关工作;负责中标人在本项目的管理、生产、运行等全部人员队伍的组织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负责建立人员管理台账;负责具体工作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定实施;按要求完成项目相关的标准化建设、班组建设;按要求完成党群工团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安全、技能等培训工作,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6)负责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电气设备等台账、技术档案建立及管理;按要求完成其他台账、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7)负责项目的仓储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生产物资、备品备件等物资的仓储、保管、台账、验收等工作;
(8)生产准备:参与设备安装,参与单体调试、联合调试、试车,生产前准备工作,人员培训,参加操作规程、技术资料、方案等的编写工作;
(9)合同服务到期前2-3个月,负责提供培训资料并完成招标人人员的日常培训和考核工作,通过培训,加强招标人人员对燃气锅炉工艺流程的操作能力,确保95%以上的招标人人员能独立完成设备操作,能够对设备的常见故障进行分析和维修。培训方案需报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能执行,如未能达到招标人要求,需尽快调整直至符合要求。
(10)招标人负责提供生产场所,中标人人员的住宿、用餐、车辆等费用自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正式生产,且合同约定的人员、物资全部进场之日起1年(不含生产准备期)。
2.5进场时间及要求
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10个日历日内,安排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开展生产准备相关工作:参与设备调试、操作规程及生产管理制度等资料编写,协助开展试车方案及“三查四定”等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技术资料、熟悉系统和设备等工作。生产准备期间发生的费用根据服务内容由投标人向招标人合理包干报价,计入合同总价“其他费用”内。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3、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及以上锅炉安装调试或运维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指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
4.4、人员要求:
4.4.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锅炉作业类/压力容器作业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2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锅炉作业类/压力容器作业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为2018年以后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6、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7年至今没有被处于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因骗取中标等情形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中标后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可采用以下5.1或5.2两种形式任意一种均有效,现场获取及汇款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5.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0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
5.2汇款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9日17时30分前将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传至40423103@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的邮箱等信息。(汇款信息: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6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1日10时00分,纸质版投标文件需按要求递交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1开标厅。
6.2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1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6号房产交易中心9楼
联系人:武源钦
电话:1528839898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陈禹旭、邓昭帅
电话:0871-68359985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回复不满的可向中共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举报0871-6313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