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1年全区邮政营业网点形象改造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性质: 改建;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拉萨和那曲营业网点形象改造;二标段日喀则和阿里营业网点形象改造;三标段山南、昌都和林芝营业网点形象改造。
2.3建设地点:一标段建设地点:拉萨和那曲;二标段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和阿里;三标段建设地点:山南、昌都和林芝;(具体地点以工程量清单标注地点为准)
2.4建设规模:全区邮政243个营业网点形象改造。一标段拉萨和那曲营业网点形象改造,共46个营业网点;二标段日喀则和阿里营业网点形象改造,共84个营业网点;三标段山南、昌都和林芝营业网点形象改造,共113个营业网点。(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的1个及以上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区外企业备案登记证;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各标段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7月 26 日-2021年 07 月 30日(上午10:00-12:30,下午3:30-6:00,节假日除外)前往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委托人须为公司在职正式员工(委托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证、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C证)、材料员、劳务员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企业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区外企业备案登记证;
注: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无线胶装成册,原件备查。
4.2招标文件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报名不接受邮寄方式)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6.其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8689119995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藏热路城东小区7栋2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5882138616
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07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