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兴化市分公司2021投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预算金额:286.596万元人民币(含税)。
1.3服务地点:兴化
1.4服务期:壹年
1.5本项目预计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 (单年)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
单年单项预算 (万元) |
投递服务 |
||||
给据邮件投递 |
1214202 |
件 |
0.95元/件 |
115.349 |
投递流转额 |
52337815.69 |
元 |
0.018元 |
94.208 |
投递里程数 |
1109500 |
公里 |
0.2元/公里 |
22.19 |
监控点扫描 |
93832 |
户 |
0.3元/户 |
2.815 |
普遍服务费 |
420 |
个 |
1238.9元/个/月 |
52.034 |
合计金额(含税)(一年) |
286.596 |
|||
1.6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兴化市分公司
1.7中标人数量: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单确认一名中标人和一名备选中标人。
1.8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如不满足“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5.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最高限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1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7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至2021年 8 月 2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ongjian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龚经理,电话:1731599030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 ”。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8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15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疫情登记及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登记。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 李经理 联 系 人: 龚经理
电 话: 15896005666 电 话: 173159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