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城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增建视频监控点项目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 ||
行政区域 | 高要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6日 20: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肇庆市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3单元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 ||
预算金额 | ¥35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8-2277558-814 | ||
采购单位 |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8-83948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2103办公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8-2277558 |
项目概况
乐城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增建视频监控点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肇庆市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1-01234
项目编号:CLZ0121ZQ00ZC31
项目名称:乐城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增建视频监控点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乐城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增建视频监控点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5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40,000.00 | 3,540,000.00 |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简要技术要求:为保障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顺利推进,确保山区片持续平安稳定,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拟采购一批以人脸识别系统和微卡口智慧监控系统为主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对乐城镇、禄步镇、河台镇、水南镇进行监控补点,已满足治安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等需求。同时在预防、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固定违法犯罪证据等方面发挥人防、物防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肇庆市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三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9、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肇庆市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3单元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6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肇庆市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3单元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758-2277558-803。
(五)如电汇或转账,标书款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对公转账):【户名: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账号:9550 8802 1537 0100 220,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有限公司肇庆景山岗支行】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CLZ0121ZQ00ZC31)标书款,以便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
联系方式:0758-839483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2103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8-2277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58-2277558-814
肇庆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6日
委托协议.pdf Z21ZQ0031乐城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增建视频监控点项目设备采购发售稿0726.pdf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