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为昆明市儿童医院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C53A00621001328C1),招标人为昆明市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预计使用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 |
最高限价-单价 |
1 |
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耗材 |
2000 |
人·份 |
12.00 |
60元/人份 |
2 |
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 |
1 |
台 |
0.08 |
800元/台 |
注:1)上述“年预计使用数量”为暂估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使用数量为准;按中标单位所报的各项单价与招标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且不超最高限价总价。
2)★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的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3交货时间要求:1)检测仪(含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30日内;2)耗材:在接到招标人采购需求计划后7日内供货。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质保期:检测仪质保期不少于两年,耗材不得提供效期近6个月内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项要求);
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若因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而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07月26日起至2021年08月0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07室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7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西园北路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2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昆明市儿童医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儿童医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30902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李倩、杨碧
电 话:0871-65354823、68303085
传 真:0871-65324337
电子邮件:2955724367@qq.com
招标代理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招标代理开户银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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