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梧州市龙圩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审判﹝2021﹞1号) 、项目代码:2020-450406-92-01-055319 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 (1)信访楼 地面工程:地面铺装222.31㎡、地面石材门槛2.32㎡、地面防水16.10㎡。 天花工程:天花吊顶222.31㎡、原天花喷黑79.55㎡、天花灯槽99.30m、刷乳胶漆170.35㎡。 墙面工程:墙面装饰219.06㎡、刷乳胶漆240.95㎡、踢脚线133.82m、卫生间隔断23.52㎡、墙面防水61.96㎡。 门窗工程:石材窗台板20.90m、窗套105.60m、门6樘、门套31.20m。 定制工程:窗帘23.30m、镜面玻璃3.30㎡。 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262.60㎡、电气工程262.60㎡、消防工程262.60㎡。 其他工程:接待台6.7m、洗手台2.20m。 (2)审判法庭业务用房 地面工程:地面铺装11166.59㎡、地面石材门槛65.66㎡、晶面处理646.91㎡、陶粒回填133.02㎡、地面防水86.28㎡。 天花工程:天花吊顶9749.26㎡、原天花喷黑787.39㎡、刷乳胶漆7030.69㎡、天花灯槽2929.70m、天花吸音板209㎡。 墙面工程:墙面装饰4371.67㎡、刷乳胶漆12964.41㎡、踢脚线6378.80m、墙面高密度海绵皮革软包309.54㎡、墙面布艺硬包286.11㎡、吸音板2111.58㎡、屏风63.57㎡、钢化玻璃隔断153.45㎡、卫生间隔断446.92㎡、墙面银镜45㎡、外墙涂料84.87㎡、墙面防水1357.08㎡、墙面不锈钢造型30㎡。 门窗工程:门307樘、石材窗台板460.90m、窗套2202.72m、玻璃监控窗口7.50㎡。 定制工程:镜面玻璃77㎡、休息座椅35m、坐便器扶手3套、洗手盆扶手3套、书架60㎡、展板40㎡、陈列架60㎡、吊柜18m、矮柜18m、窗帘483.70m。 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12375.60㎡、电气工程12375.60㎡、消防工程12375.60㎡。 其他工程:接待台22.70m、洗手台50.65m、大厅服务台6m、护窗栏杆238.10m、扶手20m、柱造型22㎡、操作台10.40m、厨房送餐窗口9.30m、屋面防水1522㎡、屋面绿化1522㎡、楼梯工程1项、电梯轿厢、门头及门套1项、LOGO标识1项等。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
2940.7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18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审判法庭、信访楼、诉讼服务中心、入口大堂、等候区、各功能会议室、羁押场所等区域的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花工程、门窗工程、定制工程及其他办公区改造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内容所涉及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3.2.2项目设计负责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梧州市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8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验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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