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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东方路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27     浏览:1    

华能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东方路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7-3-29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东方路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辽宁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连热电厂拟对供热范围内老旧供热管网实施改造,根据行政管辖区域不同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东方路老旧管网改造标段、甘井子所区域老旧管网改造标段、金椒所区域老旧管网改造标段。以上三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选取其中一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在参与推荐。

2.1规模:本项目为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东方路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本次工程改造管网在东方路南侧,以架空敷设为主,少量管段采用直埋敷设方式。项目新建DN1000架空管道长度2071米(单程),新建DN700架空管道长度10米(单程),管道拆除长度同新建管道管径、长度。本标段设定最高投标限价:229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所有土建、安装施工,包括临时措施(含安全措施)、铁路部门补偿费、临时道路、土石方挖掘、渣土排放、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土建、安装(不包含管道焊口无损检测)、水压试验、运行调试等;

2.2.2全部设备材料供应;

2.2.3全部施工协调;

2.2.4障碍排除及恢复,包括施工影响到的管线(自来水、污水、雨水、石油、煤气、电力等)、树木、绿地等设施迁移、保护,恢复原样;

2.2.5道路修复:管沟需按水撼砂型式回填,道路修复另行安排;

2.2.6施工方负责办理全部施工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按市政、交警等相关部门要求配备现场警示标志、围挡等全部设施、道路标识标线恢复等。

2.2.7老旧设备拆除后,施工方负责将废旧材料退库至招标方指定的仓库存放。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 2021年10月10日(本项目必须在2021年10月10日前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级或提供未换证的压力管道GB2级(GB2(1)或GB2(2)))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相关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具备下述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DN1000及以上供热管网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竣工证明材料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集中踏勘,投标人现场踏勘时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且出具投标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出具现场踏勘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7日9:00起至2021年8月1日17:00止。

获取方式: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4.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招标文件费:标段名称:华能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东方路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标书金额:150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 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或国富安CA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加密,不能使用国富安CA解密;反之同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10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达开标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智能招评标系统点击开标按钮,投标文件将自动在服务端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唱标。唱标完成后,各投标人在投标管家开标菜单处,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盖章并提交开标结果。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需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使用投标管家登录、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数字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与网上开标。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办理数字证书。

1)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数字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2)实体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法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辽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上深沟村 861-11 沈阳国际软件园 E11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24-22807876

电子邮件:hndddcrk@163.com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400-010-10868326

邮箱:hnzbcdkm@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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