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1/17-SB-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 不连沟矿井项目不连沟煤矿新建在线束管(火情)监测系统二次招标及不连沟煤矿南风井主通风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5Mt/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1/17-SB-2101 | 不连沟煤矿新建在线束管(火情)监测系统 | 井下建立两套束管(火情)监测系统实现自燃发火情况实时分析和预警功能,与上级监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进行联网、数据上传。 | 200 |
CHDTDZ051/17-SB-2102 | 不连沟煤矿南风井主通风机设备采购 | 不连沟煤矿南风井主通风机设备采购 | 500 |
注:不连沟煤矿新建在线束管(火情)监测系统标段第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第二次公告只需正常报名参加,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第一次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的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第一次缴纳的保证金已原路退还。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连沟煤矿新建在线束管(火情)监测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提供束管(火情)监测系统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7.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煤矿束管(火情)监测系统的工作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连沟煤矿南风井主通风机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8.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项所投产品的供货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应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23 16:30到2021-07-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23 16:30到2021-07-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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