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莱钢电动重卡配套充电桩、充换电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1-FD-SDGS-0000-1-0092-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国电投(济南)新能源科技发展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建设纯电动重卡配套充电站一座,包含24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6台;配套8工位纯电动重卡充换电站1座。
项目整体进度: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单位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时间/交货期要求 | 文件价格(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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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FD-SDGS-0000-1-0092-1/1 | 山东 莱钢电动重卡配套充电桩、充换电站设备采购 | 山东 | 1、24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6台; 2、8工位纯电动重卡充换电站设备1套; | 合同签署后30日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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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FD-SDGS-0000-1-0092-1/1 | 山东 莱钢电动重卡配套充电桩、充换电站设备采购 | 一、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充换电站生产厂家,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及时执行此项目; 2)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业绩要求:设备生产厂商需提供近3年内充换电站供货业绩。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7月20日9:00至2021年7月27日9:00。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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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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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