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卫生院UPS不断电源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UPS)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马尾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1日 09: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晨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2600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女士、0591-836909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晨飙 、0591-83260091 |
项目概况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卫生院UPS不断电源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GK]-202107009
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卫生院UPS不断电源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 | 项目名称 | 允许进口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1-1 |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卫生院UPS不断电源货物类采购项目 | 否 | 1批 | 3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函;3.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3、营业执照;3.4、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并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5、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6、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的声明函(格式自拟);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3.10、投标保证金;3.11、《现场勘察表》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中如有涉及强制3C认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3C证书或承诺在货物验收时均能提供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3.1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卫生院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91-836909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邮 编:350000
电 话:0591-83260091
传 真:0591-83260091
联系人:郭晨飙
电子信箱:huazhongzhaobiao@163.com
10、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广场支行 | |
账 号:431280364630 |
11、特别提示
11.1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1.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电子邮箱发送)本公司。
11.3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1.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5注意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规定的供货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卫生院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
联系方式:王女士、0591-83690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联系方式:郭晨飙 、0591-83260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晨飙
电 话: 0591-83260091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