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 矸石处置绿色充填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 矸石处置绿色充填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10494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察哈素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属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管辖。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西南,井田中心距伊金霍洛旗府(阿镇)约35km,北距东胜区70km,西距成吉思汗陵12km。井田南北走向长12.8km,东西倾斜宽16.2km,面积155.7988 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t/a。
招标范围:将招标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矸石、粉煤灰等)、矿井水掺配一定比例水泥进行绿色充填处置。充填范围包括井下4个工作面,由北向南编号依次为3#、4#、5#、6#,每个工作面宽度为70m,长度为500m;工作面需掘进4条充填顺槽,宽度为5.6m,长度为500m;充填工作面掘进采高按照实际揭露煤层情况确定。具体包括:
(1)3#、4#、5#、6#工作面支巷掘进、支护及充填工程。
(2)4条(500m/条)工作面顺槽掘进、支护及充填工程。
(3)充填系统的安装、拆除。
(4)充填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检修。
服务期:本项目工期暂定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矿膏体充填施工合同业绩1份(充填材料至少应包括风积沙、水泥、水或矸石、水泥、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和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合同金额等信息;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至少一张,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签字盖章;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中无充填材料的文字描述,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备注:首选中标候选人合同谈判之前需提供业绩原件并带招标人前往业绩单位进行实地调研。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建安B)。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煤矿膏体充填施工(充填材料至少应包括风积沙、水泥、水或矸石、水泥、水)项目经理的业绩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2)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 (2)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21年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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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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