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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邮区中心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04     浏览: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邮区中心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KJS20210722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邮区中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 项目概况

  南京邮区中心局位于南京市北郊312国道和绕城公路交叉处东杨坊立交桥附近,占地157.3亩,总建筑面积约87900㎡,其中:东生产楼14820㎡,西生产楼62860㎡,办公楼5680㎡,生活辅助楼3940㎡(其中职工食堂一、二层共1600㎡),其它建筑600㎡;绿化养护面积约9200㎡,道路25000㎡,停车场地44200㎡(其中货车停车位300个、小车停车位260个)。具体地址为玄武大道东杨坊100号。

  1.2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80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二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00万元人民币(含税)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0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事务所审计过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020年成立的公司请自行编制并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须提供一个目前在管的50000㎡及以上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且服务内容包含保洁等(合同内容需包含食堂经营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合同;提供的资料须能反映以上信息,无相关内容的,则视为未提供)。

  2.6投标人须具有停车管理收费的相应资质,且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1日内办理完成本项目管理区域的相关停车收费手续(资质及收费标准批文等),中心局提供本项目管理区域的产权证及平面图复印件。

  2.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物业管理者管理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经理上岗证),同时需具有管理面积在50000㎡及以上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且服务内容包含保洁等(合同内容需包含食堂经营内容),且至少有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1年01月-投标截止之日)的社保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提供的资料须能反映以上信息,无相关内容的,则视为未提供)。

  2.8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南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代理公司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潜在投标人(如:代理公司的母公司或与其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代理进口设备的外贸代理公司等)。

  (2)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法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邮区中心局及下属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邮区中心局及下属机构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在最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机构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08 月 0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8 月 10 日17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zhanghaochi.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张昊驰,电话:18912181218)确认邮件收取成功。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物业管理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开始时间: 2021 年 08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8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2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邮区中心局

  地    址:玄武大道东杨坊100号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18951744540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 幢B座10层

  联 系 人:张昊驰          

  电    话:18912181218                          

  电子邮件:zhanghaochi.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1 年 08 月 04 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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