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昌都丁青县业务综合楼重建工程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性质: 新建;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昌都丁青县业务综合楼重建,建筑面积约603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昌都丁青县;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03平方米;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依据,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7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的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8 月 04 日至2021年 08 月 10 日(每工作日上午9:30-12:30,下午3:30-6:00。如遇节假日,报名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前往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招标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公司在职正式员工(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公司社保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拟投入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职称证、身份证、公司社保证明;
4、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C证)、材料员、劳务员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公司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
6、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区外企业备案登记证;
8、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注: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无线胶装成册,原件备查。
4.2招标文件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报名不接受邮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8 月 25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7.其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2017〕256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
联 系 人:卢小虎
联系电话:1868911999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891-6134888转8002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