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庆热电 2021年度大宗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8-3-03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庆热电 2021年度大宗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2.2 规模:2×350MW的超临界参数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1年7月25日-2022年7月30日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石灰石粉,粒度≤63µm,计划用量11000吨。
2.6 交货地点:华能大庆热电 石灰石粉存储区。
2.7 交货期: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分批交付,交付批次及交付时间应与买方协商确定。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产品检验报告;当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4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8月11日17时00分止。
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