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商河县武夷山小区供水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市内供水管道铺设 | ||
采购单位 | 商河县清源制水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商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6日 16: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66419111 | ||
采购单位 | 商河县清源制水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新城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科长 0531-848830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济南市华能路9号新龙科技大厦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明1566641911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aishanzhaobiao-2021-0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商河县武夷山小区供水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付款方式为:
1、发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签订合同后10 日内,支付给承包人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本工程预付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方供材金额);
2、每月按合同内完成清单工程量的30%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含签证、甲方供材)预付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在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归档,结算资料报审后付至合同内完成清单工程量的50%;审计完毕乙方开具审定值的全额发票后,分两年按平均比例付至审计值的70%;
4、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分三年按平均比例无息付清余款。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改为:按施工进度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6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审计单位审定结果,付至审计工程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商河县清源制水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新城街1号
联系方式:吴科长 0531-84883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华能路9号新龙科技大厦7楼
联系方式:田明1566641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明
电 话: 15666419111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