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BTJY00SLGK2020016)已经由国家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20〕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河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冲沟治理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国家水利部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00701.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0.6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营业执照、税务证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含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需具备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一年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监理员不少于2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一年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以上人员如有退休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版界面打印盖章;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6.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拟委任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07日 10:00:00至2021年08月16日 20:00:00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ggzy.xjbt.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八、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