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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二次)

   日期:2021-08-07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谯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南谯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7日 14:27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4日更正日期2021年07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妍
项目联系电话18019811507
采购单位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19811507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19811507

南谯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105-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谯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现对南谯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答疑澄清:

澄清一: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修改为:“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08点30分”,开标地点修改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

质疑一:(1)拟派保安主管②具有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建议修改:②具有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初级(五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2分;

回复:②具有公安部消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1分;具有公安部消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工程人员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电工证书的得1分;高级电工证书的得2分。建议修改: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及以上电工证书的得2分。

回复:执行原6月9号澄清版招标文件。

质疑二:1、企业荣誉: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管理的项目被县(区)级及以上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创建优秀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得5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或证明材料颁发时间为准,本项满分 5分;我司提出质疑:各区域获奖名称不尽相同,但表达意思一致。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管理的项目被县(区)级及以上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创建优秀示范”或“文明创建优秀”或“文明创建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得5分。

回复:此条修改为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管理的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文明创建期间表彰或表扬的得 5分。

2、(3)拟派工程人员: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三级)及以上电工职业技能证书和特种设备高、低压证书的2分;提出质疑:南谯法院服务的范围或区域不大,工程人员具有电工职业技能证书、高或低压证书完全可以满足岗位要求,没有必要设置如此门槛,目的是为排除同行竞争。存在明显的针对性、歧视性。建议修改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及以上电工职业技能证书和特种设备高或低压证书的2分。②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T1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质疑:该条款设置太局限性了,T1证书是老板证书,新版证书已更新为T证,各区域证书颁发单位不同,但所有证书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建议修改为: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特种设备部门颁发的电梯T1或T证书的得2分。

回复: ①在6月9号的更正公告中已修改,执行原6月9号澄清版招标文件;②同意修改为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特种设备部门颁发的电梯T1证书或A证书或T证书的得2分。详见澄清二。

质疑三:1、招标文件中,企业荣誉(5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管理的项目被县(区)级及以上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创建优秀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得 5分;质疑:因不同地区颁发的荣誉称号不一样,应该以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为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有在管或管理过的项目获得过物业主管部门评定的示范、优秀荣誉: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优秀)及以上荣誉的得5分,满分 5 分”。

回复:同质疑二:1条

2、项目负责人(1)具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经理人(物业管理方向)证书的,得2分;质疑:滁州市没有使用过职业经理人证书,此项门槛过高,建议修改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得2分”。

回复:此条删除。

3、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配置(20分) 拟派保安主管和拟派保洁主管都需要具有被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表扬或表彰的,得2分;质疑:招标文件中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已要求对应技能证书,还要求部门主管也受过主管部门表彰,我单位认为没有必要再设置如此门槛,此条件存在明显的针对性、歧视性,建议删除。

回复:此条取消,具体详见澄清二。

4、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配置(20分)中“3)拟派工程人员(4分):②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T1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质疑:T1证书为电梯机械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是电梯安装和维保单位人员使用,作为物业工程人员要持有电梯安装资格证书没有必要,建议删除。

回复:同质疑二:2条。

质疑四:1、对资信评审细则中:“信用等级(8分):供应商近三年内任意一年信用等级被地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评定为甲级(类)或3A级的得4分,乙级(类)或2A级的得3分,连续三年被评为甲级(类)或3A级的,再加4分。本项满分8分。注:提供物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证明材料为准。”提出质疑。质疑内容:滁州市当地2021年信用等级未进行评定,2020年信用等级也暂未评定并公示,故上述评审细则中表述的“供应商近三年内任意一年”却只有2019年信用等级评定符合评审细则要求,故我司认为本项评审细则设置有明显针对性、限制、排斥性。另其他评审项(如荣誉、业绩部分)时间节点,都以2018年1月1日为起始点,我司认为同一项目招标文件评审细则时间节点理应保持其一致性,故建议将本项目评审细则时间节点,修改与其他评审项(如荣誉、业绩部分)时间节点保持一致。建议修改:“信用等级(8分):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年信用等级被地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评定为甲级(类)或3A级的得4分,乙级(类)或2A级的得3分,连续三年被评为甲级(类)或3A级的,再加4分。本项满分8分。注:提供物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证明材料为准。”

回复:此条修改为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年信用等级被地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评定为甲级(类)或3A级的得4分,乙级(类)或2A级的得3分。或有连续三年被评为甲级(类)或3A级的,再加4分。本项满分8分。注:提供物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证明材料为准。

2、对资信评审细则中:“企业荣誉(5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管理的项目被县(区)级及以上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创建优秀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得 5分;”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上述评审细则是针对供应商在文明创建方面的荣誉进行比较与评审,但企业荣誉评审项仅针对“文明创建优秀示范”项目荣誉一项,我司认为本项评审细则设置范围过于狭隘,具有明显针对性、限制、排斥性。因滁州市及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也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表现优秀的物业企业进行通报表彰(或表扬),该荣誉与上述评审荣誉同属文明创建类荣誉,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彰(或表扬)在全国其他地区政府部门都有类似荣誉颁发,其范围更为宽泛些。建议修改为:“企业荣誉(5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表现优秀,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彰或表扬的得 5分;”

回复:同质疑二:1条

3、对资信评审细则中:“项目负责人(4分):(1)具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经理人(物业管理方向)证书的,得2分;(2)2018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表彰荣誉证书的,得2分;”提出质疑。质疑内容:(1)“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经理人(物业管理方向)证书”相对少见,且此证书不具有强制性、广泛性和行业准入性,我司认为本项评审细则设置范围过于狭隘,具有明显针对性、限制、排斥性。另本项目物业管理涉及人员的管理,在实际物业管理工作中项目负责人需要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协调能力,且具有一定的统筹管理能力,故我司认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2)“2018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表彰荣誉证书”仅设定颁发部门为物业主管部门,我司认为本项评审细则设置具有下显针对性、限制、排斥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故我司认为应将限定的“物业主管部门”取消。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4分):(1)具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经理人(物业管理方向)证书或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2)2018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表彰荣誉证书的,得2分;”

回复:修改为“项目负责人(2分):2018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荣誉证书的,得2分;

质疑五:1、对技术评审细则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配置(20分):“(1)拟派保安主管(6分):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具有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具有被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表扬或表彰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质疑。质疑内容:(1)本项目保安员仅需4名,且项目建筑面积及范围不大,保安主管设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我司认为保安证书等级要求三级及以上过于拔高保安主管条件,保安主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就应完全能胜任本项目安全保卫管理工作。(2)因2015 年 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颁布了2015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新修订的职业分类大典将 “建(构)筑物消防员”,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灭火救援员”调整为“消防员”。2017 年 9 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纳入准入类职业资格范围。故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与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是同一种证书,于2017年9月份之前由人社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应当予以认可。(3)“具有被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表扬或表彰的” 此项荣誉条件设置具有明显倾向性与排斥性,上述项目负责人仅需具有县(区)级荣誉,保安主管却设定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荣誉,这样的设定是否合理且保安主管设定个人荣誉评审项,与本项目实际需要及其工作特点并不相适应,保安主管应当更要体现其安全管理方面的能力是最至关重要的,我司认为应当将保安主管荣誉部分更换为安全类证书。建议修改:(1)拟派保安主管(6分):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具有公安部消防局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具有安监局或应急局颁发的中级安全主任证书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回复:此条修改为(1)拟派保安主管(6分):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其余内容同质疑一。

2、对技术评审细则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配置(20分):“(2)拟派保洁主管(4分):①具有物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具有被被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表扬或表彰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具有被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表扬或表彰的” 此项荣誉条件设置具有明显倾向性与排斥性,上述项目负责人仅需具有县(区)级荣誉,保洁主管却设定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荣誉,这样的设定是否合理且保安主管设定个人荣誉评审项,与本项目实际需要及其工作特点并不相适应,保洁主管应当更要体现其环境保洁管理方面的能力是最至关重要的,我司认为应当将保洁主管荣誉部分更换为环境卫生保洁类相关证书。建议修改为:(2)拟派保洁主管(4分):①具有物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具有清洁管理师专业能力证书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回复:修改为(2)拟派保洁主管(2分):具有物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对技术评审细则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配置(20分):“(3)拟派工程人员(4分):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电工证书的得1分;高级电工证书的得2分。不累计得分,两个同时提供的以得分高的计,满分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T1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提出质疑。质疑内容:“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T1证书”,电梯T1作业项目为电梯机械安装维修,根据本招标文件人员配置及服务要求:工程人员负责强电、给排水、电梯、空调等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应当属于电梯A证作业项目内容,电梯机械安装维修须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才能进行相应作业,而物业公司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仅需持有电梯A证即可。故我司认为本项评审细则设定具有明显倾向性。建议修改为:(3)拟派工程人员(4分):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电工证书的得1分;高级电工证书的得2分。不累计得分,两个同时提供的以得分高的计,满分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A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回复:此条修改为(3)拟派工程人员(4分):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电工证书的得1分;高级电工证书的得2分。不累计得分,两个同时提供的以得分高的计,满分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同意修改为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特种设备部门颁发的电梯T1证书或A证书或T证书的得2分。

澄清二:原招标文件和澄清答疑中的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评审细则(26分)技术评审细则(47分)商务标评审细则(27分) ,具体修改如下:

四  比较与评价

6.1资信评审细则(26分)

序号

内容

评审细则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信用等级

(8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年信用等级被地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评定为甲级(类)或3A级的得4分,乙级(类)或2A级的得3分。或有连续三年被评为甲级(类)或3A级的,再加4分。本项满分8分。

注:提供物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证明材料为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检验电子标书

2

体系认证

(6分)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得2分;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的得2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ISO45001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在有效期内,未提供的不得分。

3

企业荣誉

(5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管理的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文明创建期间表彰或表扬的得 5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或证明材料颁发时间为准,本项满分5分;

4

企业业绩

(5分)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管理过(或在管)单项年费用40万及以上的非住宅类类似项目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项目负责人(2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荣誉证书的,得2分;

注:(1)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六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注: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资信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6.2技术评审细则(49分)

序号

条款内容

评审细则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8分)

根据项目的特点对物业管理服务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方案进行打分,优秀的得8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文件: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2

秩序维护、环境清洁保洁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的方案及保障措施(8分)

方案及保障措施,优秀的得8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

3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配置(18分)

(1)拟派保安主管(6分):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有公安部消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五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1分;具有公安部消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保洁主管(2分):

具有物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工程人员(4分):

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电工证书的得1分;高级电工证书的得2分。不累计得分,两个同时提供的以得分高的计,满分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有市级(设区的市)及以上特种设备部门颁发的电梯T1证书或A证书或T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除保安主管外其它保安队员(6分):

拟派的保安人员35周岁以下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五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每提供1个的得1.5分。满分6分。

评分说明: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得分人员详细的人员配置表,且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六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②以上岗位人员不得兼任,否则不得分。

4

明确的服务承诺和具体指标,并列出具体落实措施(3分)

具体指标及落实措施,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

5

合理化用工建议(可行性方案)(6分)

提出合理化建议,优秀的得6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6

本项目拟投入的办公、保洁、秩序维护、绿化等设备和工具一览表(6分)

投标人拥有专业设备精良、齐全的得6分,一般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注: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6.3商务标评审细则(25分)

商务分

25分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三年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44万元,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价格扣除比例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4%;
(2)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给予联合体2%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8%;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按(1)款执行;
(3)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4%。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号文件,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

2、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含扣除后价格);其得分为满分;
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含扣除后价格)×25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除以上澄清外,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更正日期:2021年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地址:滁州市黄山路522号

联系方式:1875500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乐大道1999号茂业长江财富广场D座7楼

联系方式:0550-3212987、18909603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妍、田兆富

   电 话:18755000133、18909603402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