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7日 14: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2-3288968 | ||
采购单位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2-32889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2-3288968 |
各投标人:
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BB2021ZFCGZ1471-重1为我单位采购项目,现对收到的询问做如下答疑:
1、招标文件中的特定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聘用合同。
提供聘用合同是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如何判断是否具有给排水或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一定为本单位人员,建议修改为须需提供人员在投标单位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确保中标单位能独立、顺利完成业主委托事宜。
答复: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项目人员资历及人员配备两项人员要求提供聘用合同。
与问题1一样,建议修改为提供证书复印及近半年社保证明,原件备查。确保中标单位能独立、顺利完成业主委托事宜。
答复: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