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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道路大中修工程(一标段)公开招标

   日期:2021-08-08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道路大中修工程(一标段)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8日 13: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433.186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雷
项目联系电话18244080180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胜利15944018588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512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雷18244080180

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道路大中修工程(一标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ZB-202108-01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道路大中修工程(一标段)

预算金额:433.186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3.186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道路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 09 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407088360@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18244080180)进行确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社保证明);(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相关资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5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6月底连续半年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陈胜利15944018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润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512号房            

联系方式:王雷18244080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雷

电 话:  18244080180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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