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服务名称、数量、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
(一)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两周年(以营业执照中登记的成立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周年); 3、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以下一项内容:劳务外包或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或人力资源外包或人力资源服务。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提供经审计的2020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财务报表。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 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缴费凭证及缴款人员明细表。1.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二)其他资格条件: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① |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承诺与声明。 |
其他资格条件② |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勘察现场,招标人将依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对,若有不一致的或虚假应标的,招标人废除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其他资格条件③ |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27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中国邮政福建省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人信息表”发邮件至399629490@qq.com(联系电话:13805092908)。招标人收到邮件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投标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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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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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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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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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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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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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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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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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8月30日上午10:30,提交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海坛中路21号邮政大楼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 8月30日上午10:30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5楼会议室开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海坛中路21号,邮编:350400
联系电话:13805092908
联系人:王彬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
账 号:10020851382001666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支行
注明用途:JDSYB-20210801投标保证金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服务 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年规模(万元) |
1 |
2021年平潭邮政部分投递段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壹年 |
1.85元/件 |
1 |
4 |
409.54 |
131.04元/段/天 |
★注意: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折扣)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报价一览表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本项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