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新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编号:GXHJ-G2-2021021)
第1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贵港市港南新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编号:GXHJ-G2-2021021)已于2021年8月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事宜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 R有限数量制(二) 企业获奖情况(满分20.0分)(1)获奖情况(满分5分)【备注:招标人按照以下内容(不应少于三类)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其中,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①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5分。
②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5分。
③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4分。
④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3分。
(2)贵港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满分15分)
根据实时公布的贵港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15%,由评委在评标室中查询。
注: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获奖情况和诚信综合评价分以联合体成员中高分的一方计取。”
现澄清更改为:“企业获奖情况(满分20.0分)(1)获奖情况(满分5分)【备注:招标人按照以下内容(不应少于三类)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其中,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①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3分。
②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5分。
③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2分。
④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1分。
(2)贵港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满分15分)
根据实时公布的贵港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15%,由评委在评标室中查询。
注: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获奖情况和诚信综合评价分以联合体成员中高分的一方计取。”
二、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华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1456号 地 址: 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5号
天河花园5号楼商铺 联邦国际2幢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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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徐工 联 系 人: 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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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