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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档案工作整体委托承包服务变更公告

   日期:2021-08-11     浏览:0    

1、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删除原公告中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摘录表相应要求一并删除。

2、技术规范书确有不明确之处。现应需求部门要求,将问题加以明确如下:

(1)项目概况增加以下内容:海拔140-150米,本项目共分30个发电单元,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及220kV送出线路1回,计划2021开工建设,当年投产发电。

(2)招标范围增加以下内容:(3)各项工程档案验收涉及的相关费用。(4)以上档案整理工作包括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及档案数字化。(5)负责各类工程档案检查验收中的整改、返工等档案整理工作。

(3)招标内容增加以下内容:(2)以上档案的数字化。

3、本项目工作内容补充如下:

(1)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按照以往项目档案数量统计以及对比,此项目档案整理数量大概约为1.3万件,档案数字化整理约为13万页。

(2)此次招标只为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不包含其他项目。

具体新的招标公告等内容详见附件。

新的技术规范、摘录表、合同模板请在本变更公告附件中下载使用 ,与原公告、原下载到招标文件附件中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至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17:00,投标截至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23日上午10:00,请各投标人注意。

新的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档案工作

整体委托承包服务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编号:HNZB2021-08-3-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档案工作整体委托承包服务,招标人为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评价上网项目档案工作整体委托承包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10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红旗镇红旗村霍地房子屯,海拔140-150米,本项目共分30个发电单元,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及220kV送出线路1回,计划2021开工建设,当年投产发电

2.2 服务内容: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档案工作整体委托承包服务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1)项目档案按照项目阶段分为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设备文件。前期文件包含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项目准备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等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图片及光盘。竣工文件为验收文件、竣工决算及竣工图,设备文件主要由设备厂家在项目中所提供设备的文件的出厂证明、试验报告、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文件。(2)配合各项工程档案检查、协调组织验收会、完成工程档案专项验收。(3)各项工程档案验收涉及的相关费用。(4)以上档案整理工作包括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及档案数字化。(5)负责各类工程档案检查验收中的整改、返工等档案整理工作。

招标内容:(1)档案整理立卷,项目档案主要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分类规则、分类表进行档案标识、整理、归档、组卷、归档等操作。档案成品数量以最终整理验收合格的实际发生量为准。(2)以上档案的数字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1.1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 项及以上、合同额在 25 万元及以上的档案整理服务合同业绩(业绩合同需附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 同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2.4 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5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19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4.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标段''标书金额:500.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或国富安CA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加密,不能使用国富安CA解密;反之同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2021年08月23日 10时00分。到达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能源分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39-41号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编:

150000

邮   编:

100000

   话:

0451-51195023

电   话:

400-010-1086转8340

电子邮箱:

523611770@QQ.COM

电子邮箱:

32271584@qq.com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人: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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