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248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榆次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晋中市龙城中央大道1-4b地块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1248001),已由以2012-140700-04-01-962161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32208.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584.46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6204万元。建设资金为自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中市龙城中央大道1-4b地块项目监理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监理划分一个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中市龙城中央大道1-4b地块项目监理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3.4.主体库注册: 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主体库核验 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 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3.4.主体库注册: 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主体库核验 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 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8-12 22:00至2021-08-17 22: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代理公司(晋中市榆次区银海心悦29号楼2单元802)缴费,缴费后招标文件可在代理公司获取,也可以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9-02 14:30 递交方法: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次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