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感恩分理处、马头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投标邀请函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3日 13:00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106.42669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博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616211-802 | ||
采购单位 | 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乐航城街道朝阳中路1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沁187604001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博艺0591-87616211-802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感恩分理处、马头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投标邀请函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感恩分理处、马头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投标邀请函
项目编号:ZXWT-2021-1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博艺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乐航城街道朝阳中路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沁187604001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博艺0591-87616211-80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感恩分理处、马头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ZXWT-2021-171
福建蓝海怡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德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为明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标段1邀请单位):
高盛达(福建)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庆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星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标段2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感恩分理处、马头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
(1)标段名称:感恩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
标段编号:ZXWT-2021-171(包1)
(2)标段名称:马头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
标段编号:ZXWT-2021-171(包2)
2.2. 工程建设规模:感恩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发包价为588746.35元;马头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发包价为475520.6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专业:单独发包装饰工程(含安装);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感恩分理处、马头分理处室内装修工程;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 装饰工程(含安装)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 标段划分:2个;
2.6. 质量要求:同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GA38-2015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2021年08月13日起至2021年08月20日,每日8:00到12:00,15:0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2购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期限内,直接至我司办理的,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ZXWT-2021-171(包1)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ZXWT-2021-171(包2)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详见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等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航城街道朝阳中路193号;
电话:18760400163;
联系人:陈沁。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电话:0591-87616211-802;
联系人:张博艺
10、购买招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591-2883936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6.426695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