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3日 17:43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警官;联系电话:0591-87026161,158800074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警官;联系电话:0591-87026161,158800074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
编制服务采购预算咨询公告
现对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可研暨初设”)编制服务进行预算咨询,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企业针对项目内容参与预算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内容
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由指挥中心、数据中心、会议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部分建筑智能化等五大部分组成。
1.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共计15个,既有市局110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部,也有警种的122指挥中心、督查指挥室等。各指挥中心既可单独使用,又互联互通,共同组成指挥中心集群,而且能够与分(县、区)局指挥中心实现统一调度。
加强、标配和精简三个版本分别对应高/中/低三种配置,加强版1个,三层挑空,面积1000㎡左右;标配版8个,两层挑空,每个面积300㎡左右;精简版6个,平层,每个面积100㎡左右。联合作战指挥部既可单独运作,也可与110指挥中心配套使用;未配备指挥室的若干单位共用一个标配版指挥室;精简版的指挥室中有一个是多功能的,战时是指挥室,平时为会议室。
本次可研暨初设还要编制110指挥中心、122指挥中心搬迁和割接方案,应专门考虑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安全地完成从旧110指挥中心、122指挥中心向新110指挥中心、122指挥中心的搬迁、割接作业。
2.数据中心
参考《数据中心设计规范》A级、国际T3+等级等标准以及福州市关于新建数据中心的相关要求,设计高水平的警用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0㎡,机柜约1300个。机柜要统一规划、合理分区分块,既集约、高效又安全、便利。
本次可研暨初设还要编制数据中心搬迁、割接方案,应专门考虑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安全地完成从旧数据中心向新数据中心的搬迁、割接作业。
3.会议中心
会议中心由图像控制中心、机房和39个会议室组成。图像控制中心及机房作为各会议室的控制中心,各会议室可单独使用,也能互联互通,通过图像控制中心组成会议室集群。
会议室总体上分共用与专用两种,前者指报告厅、视频会议室、普通会议室等,共8个;后者指局长办公会议室、局党委会议室以及各警种小会议室等,共31个。共用会议室实行预约、共享、共用、多功能,提高使用率。各警种小会议室27个,接入有线电视、自办节目、信息发布等信号,具备收看视频会议(单向)功能。
图像控制中心及机房约100㎡,报告厅约700㎡,大型会议室300㎡上下,中型会议室约150㎡,各警种小会议室小型会议室约50㎡。中型以上会议室配有会议控制室。图像控制中心及视频会议室(5个)的设计,参考《公安图像控制中心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安视频会议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
4.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建筑面积约3500㎡,规划案件管理、办案、涉案财物管理、合成作战和服务保障五个功能区,以及预约、核验、采集、定位、存储、共享、巡查和汇聚等八个智能区。
执法办案中心设计须符合《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公安智慧执法中心(区)建设规范(参考意见)》、《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等规范要求。
5.部分建筑智能化
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00㎡(其中地下、地上各100000㎡),其部分建筑智能化系统由20个子系统组成,详见下表。
智能化20个子系统
序号 | 系统名称 |
1 | 综合布线系统(桥架除外) |
2 | 信息网络系统 |
3 |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
4 | 机房工程即动环监控系统 |
5 |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
6 | 无线对讲系统 |
7 |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
8 |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
9 | 公共广播系统 |
10 | 应急响应系统 |
11 | 信息设施运行管理系统 |
12 | 物业管理系统 |
13 | 建筑智能化集成系统(含智能运营中心) |
14 | 信息接入系统 |
15 |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
16 | 时钟系统 |
17 | 无线上网系统 |
18 | 综合管网系统 |
19 | 园区健康(疫情防控)管理系统 |
20 | 建筑信息化模型(BIM)系统 |
另有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弱电)桥架系统随土建(建安)工程一并设计。
二、服务要求
1.可研暨初设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2.可研暨初设是项目建设和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可研暨初设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遵循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经济性、标准性、拓展性、开放性、安全性、前瞻性等原则,与业务技术用房实际情况、与福州公安实际需求有机结合,注重项目效益。可研暨初设应有分析、论证、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
3.编制可研暨初设,应遵循“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原则,尽可能利用政府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
4.服务内容
4.1 报价人要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现状进行充分考察、调研,同时需针对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
4.2 报价人需在完成现状调研、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思路,按照《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州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并参考《福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可研暨初设的编制要求及提纲,结合我局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可研暨初设。
4.3 报价人需在可研暨初设基础上,完成整体项目建设概算编制工作。
4.4 报价人需与土建(建安)工程的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对土建(建安)工程设计提合理化建议,在土建(建安)工程设计成果的框架内开展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的可研暨初设编制工作。
4.5 因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弱电)桥架系统随土建(建安)工程一并设计,报价人要与之衔接,既要防止重复建设,又要杜绝漏项。
4.6 报价人需配合我局完成项目相关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大致分三个阶段,一是五大专题对应警种主导的初审;二是局科信办主导的中审;三是市大数据委(市数字办)主导的终审。
4.7 本项目需配备专职技术人员,组建项目团队【下设指挥中心、数据中心、会议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部分建筑智能化等五个编写组,由一位项目经理统筹管理】,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派出相应技术人员常驻福州参与项目。
4.8 针对本次项目,报价人需自行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车辆。投标人在项目过程中产生的考察调研费用、评审费用、文档打印费及方案编制过程中的查勘、设计、方案评审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方案变更、现场施工指导等完成项目标的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5.费用支付方式:待市政府同意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非密部分)立项并确定预算后全额支付。
三、报价公司相关要求
报价公司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同时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人还需提供授权函及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公司应具有“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资信的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相关专业资信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联系方式
请报价公司将预算咨询结果(材料密封,加盖公司公章)于2021年8月20日24时之前(公告发布起七天之内)面交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至福州市公安局基建办。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警官
联系电话:0591-87026161,15880007485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6号
邮政编码:350001
福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3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请报价公司将预算咨询结果(材料密封,加盖公司公章)于2021年8月20日24时之前(公告发布起七天之内)面交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至福州市公安局基建办。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