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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综合体艺馆部分房间装修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日期:2021-08-13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综合体艺馆部分房间装修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行政区域闽侯县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7:40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30
预算金额¥37.597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32000
采购单位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上街溪源宫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2286376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健 0591-88032000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综合体艺馆部分房间装修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综合体艺馆部分房间装修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FJGY-[CS]-2021070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320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上街溪源宫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228637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健 0591-8803200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采购邀请

致福建省宇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聚众立诚装饰机构、福建宝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科柚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受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委托,对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综合体艺馆部分房间装修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内部邀请招标,现欢迎受到邀请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磋商文件。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提交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GY-[CS]-202107059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 8 16 日起至2021 8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4、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1 8 26日上午09:30之前提交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福建11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6、磋商时间、地点

6.1磋商时间:2021 826日上午09:30

6.2磋商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1519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7、报价人询问和质疑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报价人对本次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与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采购人地址:闽侯县上街溪源宫路99号

采购人:林集

联系电话:0591-2286376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万达广场C区C3号楼15层1519

邮 编:350028

电 话:0591-88032000/0591-88036000

传 真:0591-87711009

联系人:李健

电子信箱:ZBTB666@163.com

10、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账号:35050188630000000183

11、特别提示

11.1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1.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11.3因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1.4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1.5注意后附“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规定的服务期。

附: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技术指标

数量

最高预算单价(元)

交付时间

1

1-1

装修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

375971

合同签订后 ( 45) 天内交货

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的允许,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对于非主体或非关键拟外包给第三方专业公司承担的部分,成交人必须书面报告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但成交人应与第三方对外包的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1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损益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4)至磋商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提交的响应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本项目要求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9)本项目要求报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注册企业应与报价人名称一致,均加盖报价人公章)。

(10)报价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响应文件涉及投标资格等所有证明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须与报价人完全

一致,若有不一致的须附上国家工商部门或颁证机构出具名称不一致(名称变更)的有效说明,否则视为证明文件无效。

(2)若报价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时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磋商小组会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磋商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二、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7.5971000 万元(人民币)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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