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改造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3日 18:03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3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温靖、余燕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12357 | ||
采购单位 | 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10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591-208886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温靖、余燕香 0591-87512357 |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改造监理服务框架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改造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项目编号:RWZB-2021-0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靖、余燕香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10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1-208886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温靖、余燕香 0591-875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改造监理服务框架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RWZB-2021-080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购买方式:供应商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fjrwzb@163.com),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0591-87512357)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9月3 日9: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9月3日9:3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7、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10、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10幢
电 话:0591-20888672
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12357
传 真:0591-63301266
联系人:温靖、余燕香
电子邮箱:fjrwzb@163.com
投标人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改造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5000 |
备注: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为基础进行下浮报价,例如投标报价为下浮20%,即为打8折。若中标则监理费按所报下浮率计算。
2.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应以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5.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
二、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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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