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 14: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 ||
预算金额 | ¥4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昕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56403567 | ||
采购单位 | 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抚顺市李石开发区顺大街顺通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稷024-56613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昕钰024-56403567 |
项目概况
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HY2021-129
项目名称: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至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方式: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邮寄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李石开发区顺大街顺通路
联系方式:梁稷024-56613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联系方式:吴昕钰024-5640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昕钰
电 话: 024-56403567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