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新建办案技术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141001-20210618-FS00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新建办案技术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二次)由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审批发【2017】20号、【2018】38号文件和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临行审函【2021】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申请上级资金, 项目已办理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 5.2资格预审文件 凭借 CA 数字证书(USBKey)在临汾市 官网( )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 4.3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备注: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14时0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临汾市 (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开标二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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