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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新建办案技术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16     浏览:0    

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新建办案技术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141001-20210618-FS00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新建办案技术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二次)由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审批发【2017】20号、【2018】38号文件和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临行审函【2021】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申请上级资金, 项目已办理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876㎡,主要建设内容为:办案技术用房、检务中心、门卫、道路与场地硬化、室外公共厕所、停车场及室外基础配套工程等。其中:办案技术用房建筑面积8716㎡(包括地上8628㎡,局部地下88㎡),地上九层,建筑高度38.85m,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房二层(局部地下一层),框架结构;1#门房、2#门房:80㎡,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9m;3#门房20㎡,地上一层,建筑高度3.9m,框架结构。公共卫生间面积59㎡,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5m,砖混结构。

    2.3本次招标项目计划投资:3582.94万元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新建办案技术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申请人近五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结构相同)

    3.1.3信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申请人拟派

    3.1.5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1年816日至2021年820日。

5.2资格预审文件 凭借 CA 数字证书(USBKey)在临汾市 官网( )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

4.3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备注: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27140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临汾市 (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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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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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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