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池县公安局2021年交管大队指挥大厅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盐池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8日 20: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8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 ||
预算金额 | ¥191.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嘉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8671957/13139576576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盐池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60200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8671957/1313957657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盐财(采)[2021]-0816-308
项目编号:SXDZ-CG2021-038
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2021年交管大队指挥大厅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191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91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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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公安局2021年交管大队指挥大厅建设项目(一标段)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727666.86 | 无 |
盐池县公安局2021年交管大队指挥大厅建设项目(二标段) | 装修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187333.14 | 无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91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二标段: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供应商须提供的资质: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标段)供应商须提供的资质: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具有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8-18 20:14:33 至 2021-08-25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9-08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公告》 中“7、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334996019@qq.com)或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进行报名登记。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池县公安局
地址:盐池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953-602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联系方式:0951-8671957/13139576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九君
电话:0953-60200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孙嘉航
电话:0951-8671957/1313957657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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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pdf |
盐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pdf |
代理机构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8-18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