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15)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头第二热电厂尿素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1-08-4-01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15)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包头第二热电厂尿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尿素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包头第二热电厂2×200MW和2×300MW机组脱硝系统2021年下半年所需尿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脱硝系统尿素消耗量约为1.7㎏/吨煤。本次采购预计2021年下半年连续运行尿素消耗量约3000吨,供完为止,投标人供货能力须最低满足此供应量,具体耗量以生产现场实际使用量为准。
2.2交货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200MW、300MW机组尿素站。投标方负责装车、卸车、倒运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其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2.3交货期: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或投标人完成3000吨尿素供应后合同自动履约完毕)。合同签订后,所用尿素均按照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供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雨雪天封路、节假日生产厂家放假停产等可能影响包头第二热电厂生产急需的因素,投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24小时内供货到包头第二热电厂现场。
2.4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尿素供货业绩(以上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签署盖章页,供货范围等能证明合同真实有效的资料);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生产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参加评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同一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1年8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潜在投标人先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指定账号,招标人审核后,投标人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800元。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汇款账号:6232593799003441170;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招标/标段编号) +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审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8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9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链事业部(电话:010-6321351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0层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8101118289
电子邮箱:d_gao@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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