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开发区2021年道路“三行系统”建设项目施工七标(BTJY08GCGK2021391)已经由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发展中心以石经开经发[202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赛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开发区2021年道路“三行系统”建设项目施工七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发展中心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65.8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开发区
3.工程规模:西环路(南七路-北外环路)10m路灯45盏,路灯照明电缆1567.3米;纬八路(经七路-经八路)10m路灯72盏,路灯照明电缆2406.7米,箱变一座;东九路(北十四-北十五)10m路灯40盏,路灯照明电缆1567.3米;石河子科技创业园配套道路创业园路(西环路-东环路)12m路灯18盏,路灯照明电缆781.1米;南六路(东三路-东四路)10m路灯50盏,路灯照明电缆1573.9米,箱变一座;北十二路(东七路以东500m)12m路灯28盏,路灯照明电缆1567.3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新疆工程建设云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查询记录截图(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存在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其它要求:(1)投标人涉及案件人员、案件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中,投标单位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犯罪行贿记录、资质不良行为、承揽业务不良行为、工程质量不良行为、工程安全不良行为、围标串标不良行为的案件人均不接受投标,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及投标企业法人,投标人自行提供以上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 (2)三年内无法律诉讼;母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0日 20:00:00至2021年08月25日 20:00:01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报名下载。
六、开标地点
第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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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兵团政务网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