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瓯海区丽岙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1日 19: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占日红(个人)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57774445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丽岙中路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555610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5777444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LDL20212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瓯海区丽岙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P53页第3点 | 所有具备行驶证的机动车,其行驶证上注明的车辆类型须与上表注明的车辆类型相同。 | 重型洗扫一体车、重型洒水车、重型高压冲洗车:要求行驶证上注明的车辆类型为“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注:如供应商行驶证上注明的车辆类型登记有误的,请及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咨询并申请换证。 |
2 | 招标文件P118页“新增车型”评分项第1点 | 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指供应商自行购置,包括分公司购置)车辆: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行驶证(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和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自有已上牌车辆必须为2018年8月1日以后首次上牌车辆; | 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指供应商自行购置,包括分公司购置)车辆:1、以上重型洗扫一体车、重型洒水车、重型高压冲洗车、多功能电动清扫车、多功能路面养护车(清洗车)需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行驶证(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和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自有已上牌车辆必须为2018年8月1日以后首次上牌车辆;2、以上其余车辆及船只需提供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 |
3 | 招标文件P119-120页“新增车型”评分项第2点 | 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指供应商自行购置,包括分公司购置)车辆: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行驶证(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和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自有已上牌车辆必须为2018年8月1日以后首次上牌车辆; | 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指供应商自行购置,包括分公司购置)车辆:1、以上建筑垃圾清运车、重型多功能抑尘车、中型及以上新能源车辆、油污清洗车、桶装垃圾运输车、护栏清洗车需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行驶证(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和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自有已上牌车辆必须为2018年8月1日以后首次上牌车辆;2、以上其余车辆需提供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 |
4 | 招标文件P126页“后勤服务保障”评分项备注栏内容 | 注:已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得分)。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租赁的,提供租赁意向协议、公证书、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注:已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协议、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场地介绍及现场照片;自有场地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意向租赁的,提供租赁意向协议、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丽岙中路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骏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5561002
质疑联系人:陈胜海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561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传 真:0577-28877770
项目联系人(询问):占日红(个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774445
质疑联系人:项王敏
质疑联系方式:137587080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传 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